房貸補貼3萬 申請資格條件一次看

行政院今(16)日拍板通過內政部所提報的「落實居住正義政策精進方案」報告,其中將針對房貸族給予一次性3萬元的補貼,資格基準日以今年2月28日為基準。

根據內政部的資料顯示,過去三年疫情讓許多弱勢民眾與中產階級的生活受到衝擊,無論是在租金、房貸的支出都產生壓力。

內政部長林右昌指出,針對中產以下房貸族支持方案,是針對一定年收入以下,原始貸款總額一定金額以下的中低薪房貸族。對象是已經有貸款的人,而不是未來要買房子的人,所以並不是給利息補貼,鼓勵民眾去買房。

按照內政部的規劃,申請資格條件為,僅有一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,名下持有房屋一戶以內,且110年家戶所得合計在120萬以內,原始核貸金額台北市850萬(總價約1,200萬元)以下,其他縣市700萬元(總價約1,000萬元)以下,即符合資格,資格基準是為112年2月28日為基準日,每戶將撥付一次性補助款3萬元。

房貸補貼申請資格。(內政部提供)
房貸補貼申請資格。(內政部提供)

轉載出處: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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