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價高高掛,很多父母為減輕子女壓力,想將名下房產送給子女,或幫子女買房屋,卻常發生購屋金流交代不清,導致被追討贈與稅。專家指出,民眾把房屋以買賣的方式給小孩,想省下贈與稅,卻忽略小孩收入不足,無法足額貸款,又挑錯人當小孩的保證人,導致被課徵贈與稅。
自宅賣兒女 先算現值與市價
不少民眾想把名下的房產給小孩,為了避免課徵贈與稅,將房屋「賣」給小孩,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指出,想以買賣的方式將房產給小孩,要注意房價是否合理,還有確定小孩的收入是否可以申請足額房貸。
以市價1000萬元的房屋、公告現值300萬元為例,假設父母以200萬元賣給小孩,低於公告現值100萬元,會被國稅局認定價格偏低,差額100萬元會被認定為贈與,因在贈與稅的免稅額度內,可以不用課稅。
假設以市價1000萬元賣給小孩,向銀行貸款700萬元,自備款為300萬元,父母可以主張自備款為贈與,每年有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,父母親共有488萬元的免稅額度,再將貸款700萬元匯給爸媽,這樣就算付清款房價。
實務上很多父母親太急了,小孩大學畢業剛出社會,就想把房產給小孩,卻忽略小孩一個月只領2萬多的薪水,收入不足,無法貸到700萬元的貸款,這時銀行會要求爸爸或媽媽做保證人或共同借款人。
假設房屋是爸爸的名字,爸爸又當小孩的貸款借款保證人,國稅局會認為這是左手進右手出,會被認定為贈與,要課徵贈與稅,但只要換一個人,由媽媽當保證人,或是找爺爺奶奶當保證人,就不會被認定為贈與。
房產贈兒女 轉售節稅有方
若房產想用贈與的方式給小孩,想增加免稅額度,可以透過夫妻贈與免稅的方式,將房產先過戶一半給配偶,再贈與給小孩,這樣免稅額度就會從244萬元變成488萬元,以新北市的公寓來看,很多公告現值只有300多萬元,就完全不用被課徵贈與稅。
上述方式有民眾會擔心未來房屋出售,會被課徵高額的房地合一稅,陳俊宏表示,如果是以自住為前提,持有年限達6年,就有400萬元的免稅額,課稅稅率也只有10%,或是再買一間房,利用自用住宅重購退稅,就能夠節稅,但若是店面或投資型產品,就不適合用這種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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